拾壹寫這一篇車禍的文章 這件事是同事上班途中發生的車禍
當時的情況由於沒有照片 經由同事的描速 才把用電腦把圖檔畫下來
( 藍色的字 都是拾壹說的 )
事情是這樣的 我同事俗稱甲
甲在騎摩托車上班的時候 跟著一台中型貨車 結果在騎的途中
那台貨車停下迴轉 而且是雙黃線迴轉
由於太忽然了 甲跟另外兩個路人都緊急煞車 當天早上下著小雨 可以說路面溼滑
三人個三台機車都急煞才停下來 當時甲聽到左後方一個撞擊聲
回頭一看是一位大概40多歲的婦人跌倒在地 她的摩托車滑行到對向車道了
結果那台貨車迴轉跑掉了 另外兩台機車也騎走了 甲好心幫她把摩托車移到旁邊
而且幫忙報警跟叫救護車 警察來到了現場 那位婦人我稱乙
乙 : 都是甲緊急煞車 還我跌倒的
但是注意!! 從頭到尾 乙都沒撞到甲的車 而是乙自己也是緊急煞車+技術不好+加路面溼滑才雷田
好了 現在乙跟警察說要對甲提出賠賞 所以警察無法讓甲離開
甲 : 我還要上班 要先走 而且他車子根本沒有撞到我
警察 : 你現在不能走喔 因為乙要你對她提出責任賠賞
乙 : 其實人也還好沒怎麼樣 車子也刮傷需要維修
警察 : 我是建議你們私下和解就好
結果甲還得跟警察到醫院繼續了解狀況 而且甲跟乙寫了和解書
下午甲來上班了跟我們說的這件事 我有傻眼到
1.甲沒被撞的居然要賠賞 而且錯不在甲 而是在違規雙黃線迴轉的貨車
2.甲沒被撞要賠賞 如果被撞那要算誰的 是乙沒有保持安全距離
3.甲既然沒有錯 幹麻笨笨的還跟對方寫殺小和解書
結果事情沒有完 下午警察局打電話來 說甲跟乙的和解書有問題
1.和解書裡面沒有寫上金額 如果乙最後要跟甲賠賞100萬 甲還是要照賠
2.沒有第三個人簽證 這份和解書不成立
所以甲下午請假又跑回去派出所 當時調解委員會也試著調解 也想要從新寫和解書
不過乙不接電話 也不出面調解 我哩勒
最後甲願意用機車強制險賠賞 機車的部份不賠賞
但是甲的保險員說 : 車沒撞車 所以強制險不理賠人 所以乙一定拿不到錢
結果這幾天乙有打電話給甲
乙:我是被你撞到的那位 今天晚上我要去修車 還有你怎麼都不問我情況如何
( 幹!~ 你他媽的事你自己雷田跟我個屁事 你就算是殘廢也關我個屌事 )
甲:我哪有撞到你 那你身體有沒有怎麼樣
乙:還好是沒怎麼樣 晚上我看完了機車在跟你說理賠的事
( 你他媽的死掉也不關我的事 就算是死掉我最多幫你上束香 也不會給你白包 )
所以 拾壹來結論 甲當時有慌到 所以是沒事簽下和解書後變成有事 而且甲的態度不強硬太軟弱
不是自己的錯沒有堅持下去 而且乙的態度拾壹是要甲不要和解 就算告上法庭也會贏
乙是某家有名的保險業務員 ( 可惜我不是他那家 不然那麼歡的人 我出事搞不好會幫我討回莫名奇妙的公道)
乙找不到當時的貨車 所以就拉甲當倒楣鬼
目前 甲的保險員要甲不要理會乙 因為強制險都不理賠了 乙憑什麼要錢
所以事情的後續就不再理會乙 乙要錢自己又會出面
如果是拾壹發生了車禍 一定會做下列事項 :
發生車禍時 你必須要知道誰對誰錯 當然如果自己有違規在先 就是自己錯了能私下和解就和解
如果是兩邊不承認自己有錯的話就必須報警 有監視器或者行車紀錄器當然也可以當證據
如果對方錯的話 就直接報警了 不要移動現場或先拍照存證
再來 等警察來的時候 可以優先請警察檢查雙方證件 當然自己要帶證件的情況下
機車 未帶行照300~600元 機車強制險未帶沒有罰 但是沒有投保就要罰1500~3000元
汽車 未帶行照300~600元 汽車沒有投保就要罰3000~15000元
如果汽車檢驗過期 還要罰900~1800元
等這些證件離清後 再來就是處理車禍事宜 第三者或者目擊證人很重要
如果有第三者在場的話 一定要拉攏第三者 畢竟他事後害者也是一位證人
除非是要找目擊證人 因為他目擊了整件事情的經過 以後要告上法院就要看這位人證了
不是人沒有愛心 是有愛心被別人當壞心 明明是救人的被喊殺人 下面就是新聞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60902/11/2x7j.html
只能說十一的這位同事
好心被狗咬 好人被欺負

雨天騎車要很小心,我也摔過一、兩次。 自己不小心,出事就怪人,然後又不懂法律地死要錢,這「婦人」應該是年約五十的老人家吧wwwwww 幸好和解書沒簽成 XD
和解書沒簽成 但是很會討價還價 想把錯怪在別人身上
我媽也常這樣說,現在的社會去幫人反而會被陷害.... 實在是二難啊。
所以拾壹頂多幫忙報警 不會靠近 現在家屬很會拖累
黑默:社會害得 出現太多好心 反被咬的案例 搞得大家都不願意>///<
對阿 不要說人都冷漠 其實是自保
真的~ 這種類似情況~我也聽不少朋友講過耶~ 唉~ 所以真的不是我們壞心還是不救~ 我覺得.....真的很容易惹禍上身~ 我覺得,我頂多... 報個警而已~r
尤其是車禍死掉的人 家屬還反告救人的人 真的是好心被狗咬 所以 有報警就算是做好事了
相關事件聽很多! 說的沒錯,有時並非冷漠, 而是會惹禍上身!
所以要救人也要先保護好自己 畢竟別人怎麼想不知道
拾壹這篇真是心有戚戚焉, 以前有過類似的經驗,還好最後沒事了... 在台灣出門真是要多小心,有問題直接報警就對了orz
如果不關我們的事還是不要躺混水比較好 要救人前要先自保
真的...我也看過身邊很多好心去幫人反而被陷害的例子...
所以是要我們要小心 報警也算是幫忙~
太多人喜歡誣告找替死鬼.. 所以才會造成這種現象. 那位阿桑真的太機車了
那位阿婆利用自己是保險業務員的專業 來找替死鬼是真的很可惡
說的對!!不是不想幫忙! 而是到時倒楣的是自己...
所以還是不要隨便插手比較好 畢竟別人安什麼心也不知道
真的很倒楣耶>"< 難怪現在大家都要裝行車記錄器@@"
至少有證據 可以保護自己
就是有乙那種垃圾人,才會害這個社會愈來愈冷漠~掯!
不是社會上冷漠 是這些人不分青紅皂白的就冤枉好人 才會這樣
大家都怕當好人還被反咬一口,也就越來越冷漠了。 唉......
社會都是這樣子 要死也要找人來墊背
時下社會有車禍發生也不太敢靠近變成一種常態, 都是因為這種亂七八糟人造成的啊. 以前有個朋友的朋友自己闖紅燈撞到人, 結果罵到變成對方的錯還把這件事當成豐功偉業.., 只能說真的凡事自己要小心謹慎了...
哈 死的說成活的 這就是要靠嘴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