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壹寫這一篇車禍的文章 這件事是同事上班途中發生的車禍
當時的情況由於沒有照片 經由同事的描速 才把用電腦把圖檔畫下來
( 藍色的字 都是拾壹說的 )
事情是這樣的 我同事俗稱甲
甲在騎摩托車上班的時候 跟著一台中型貨車 結果在騎的途中
那台貨車停下迴轉 而且是雙黃線迴轉
由於太忽然了 甲跟另外兩個路人都緊急煞車 當天早上下著小雨 可以說路面溼滑
三人個三台機車都急煞才停下來 當時甲聽到左後方一個撞擊聲
回頭一看是一位大概40多歲的婦人跌倒在地 她的摩托車滑行到對向車道了
結果那台貨車迴轉跑掉了 另外兩台機車也騎走了 甲好心幫她把摩托車移到旁邊
而且幫忙報警跟叫救護車 警察來到了現場 那位婦人我稱乙
乙 : 都是甲緊急煞車 還我跌倒的
但是注意!! 從頭到尾 乙都沒撞到甲的車 而是乙自己也是緊急煞車+技術不好+加路面溼滑才雷田
好了 現在乙跟警察說要對甲提出賠賞 所以警察無法讓甲離開
甲 : 我還要上班 要先走 而且他車子根本沒有撞到我
警察 : 你現在不能走喔 因為乙要你對她提出責任賠賞
乙 : 其實人也還好沒怎麼樣 車子也刮傷需要維修
警察 : 我是建議你們私下和解就好
結果甲還得跟警察到醫院繼續了解狀況 而且甲跟乙寫了和解書
下午甲來上班了跟我們說的這件事 我有傻眼到
1.甲沒被撞的居然要賠賞 而且錯不在甲 而是在違規雙黃線迴轉的貨車
2.甲沒被撞要賠賞 如果被撞那要算誰的 是乙沒有保持安全距離
3.甲既然沒有錯 幹麻笨笨的還跟對方寫殺小和解書
結果事情沒有完 下午警察局打電話來 說甲跟乙的和解書有問題
1.和解書裡面沒有寫上金額 如果乙最後要跟甲賠賞100萬 甲還是要照賠
2.沒有第三個人簽證 這份和解書不成立
所以甲下午請假又跑回去派出所 當時調解委員會也試著調解 也想要從新寫和解書
不過乙不接電話 也不出面調解 我哩勒
最後甲願意用機車強制險賠賞 機車的部份不賠賞
但是甲的保險員說 : 車沒撞車 所以強制險不理賠人 所以乙一定拿不到錢
結果這幾天乙有打電話給甲
乙:我是被你撞到的那位 今天晚上我要去修車 還有你怎麼都不問我情況如何
( 幹!~ 你他媽的事你自己雷田跟我個屁事 你就算是殘廢也關我個屌事 )
甲:我哪有撞到你 那你身體有沒有怎麼樣
乙:還好是沒怎麼樣 晚上我看完了機車在跟你說理賠的事
( 你他媽的死掉也不關我的事 就算是死掉我最多幫你上束香 也不會給你白包 )
所以 拾壹來結論 甲當時有慌到 所以是沒事簽下和解書後變成有事 而且甲的態度不強硬太軟弱
不是自己的錯沒有堅持下去 而且乙的態度拾壹是要甲不要和解 就算告上法庭也會贏
乙是某家有名的保險業務員 ( 可惜我不是他那家 不然那麼歡的人 我出事搞不好會幫我討回莫名奇妙的公道)
乙找不到當時的貨車 所以就拉甲當倒楣鬼
目前 甲的保險員要甲不要理會乙 因為強制險都不理賠了 乙憑什麼要錢
所以事情的後續就不再理會乙 乙要錢自己又會出面
如果是拾壹發生了車禍 一定會做下列事項 :
發生車禍時 你必須要知道誰對誰錯 當然如果自己有違規在先 就是自己錯了能私下和解就和解
如果是兩邊不承認自己有錯的話就必須報警 有監視器或者行車紀錄器當然也可以當證據
如果對方錯的話 就直接報警了 不要移動現場或先拍照存證
再來 等警察來的時候 可以優先請警察檢查雙方證件 當然自己要帶證件的情況下
機車 未帶行照300~600元 機車強制險未帶沒有罰 但是沒有投保就要罰1500~3000元
汽車 未帶行照300~600元 汽車沒有投保就要罰3000~15000元
如果汽車檢驗過期 還要罰900~1800元
等這些證件離清後 再來就是處理車禍事宜 第三者或者目擊證人很重要
如果有第三者在場的話 一定要拉攏第三者 畢竟他事後害者也是一位證人
除非是要找目擊證人 因為他目擊了整件事情的經過 以後要告上法院就要看這位人證了
不是人沒有愛心 是有愛心被別人當壞心 明明是救人的被喊殺人 下面就是新聞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60902/11/2x7j.html
只能說十一的這位同事
好心被狗咬 好人被欺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