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認養代替購買 用結紮代替撲殺
有次跟小瑜去夜市逛街 發現夜市有人在賣小狗 這些小狗都超可愛的 而且活潑好動
但是小瑜卻連看都不看 問我說 你知道夜市裡賣的幼犬怎麼來的嗎 全都是非法養殖廠養出來的
知道後回家就看了一些文章跟新聞報導說 夜市的貓狗不能買 因為有買家把貓狗帶回家卻發現他們精神萎靡
原因是不肖商家為了讓貓狗看起來活潑 吸引過路的人把他們買回家 所以有偷偷注射營養劑或興奮劑之類的東西
導致寵物一旦沒打針就沒精神 甚至有些身體本來就差靠藥物生存的寵物 沒多久就會死掉
私下販賣貓狗本來就屬於違法 因為現在的寵物販賣狗都屬是被管理列管的一項
在民國八十九年就立法通過動物保護法 讓動物寵物業買賣管理辦法與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行政法令
動物保護法有規定
第二十二條
以營利為目的 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 買賣或寄養者 應先向直轄市 縣 ( 市 )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
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 前項繁殖 買賣或寄養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 申請許可之程序與期限註銷撤銷許可之條件
第二十三條
直轄市 縣 ( 市 ) 主管機關應置動物保護檢查人員 並得甄選義務動物保護員 協助動物保護檢查工作
動物保護檢查人員得出入動物比賽 宰殺 繁殖 買賣 寄養 訓練 動物科學應用等場所
稽查 取締違反本法規定之有關事項 對於前項稽查 取締 不得規避 拒絕或妨礙
動物保護檢查人員於執行職務時 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必要時得請警察人員協助
第六章 罰責
第二十五條
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未經直轄市或縣 ( 市 ) 主管機關許可 擅自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 買賣或寄養者
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並限期令其改善 屆期不改善者 應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
而且最近看到了一些新聞 很多的虐狗事件一直在發生
前陣子最有名的高雄旗山養殖場事件
台灣人對於狗狗的愛心沒有外國人好 導致許多狗狗被人類虐待
但是社會上還是有一群愛護狗狗的人 一起努力來救援流浪狗
這些照片都是愛心人士在救狗狗時拍攝下來的 有些被捕獸夾夾到
有些被人用橡皮筋綁住 甚至還有人在吃狗肉
下面有兩個愛心網站 專門來救援流浪狗還有讓大家領養
希望大家能點進去看看 看看他們的愛心已經送往全世界
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http://www.savedogs.org/
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http://www.tuapa.org.tw/
之前十一有寫一篇黑輪妹喔 他本來也是一隻流浪狗 是小瑜把黑輪帶回來養的 現在一養就是十幾年
家畜冬冬從小就開始養 不過牠不是流浪狗
是從姐夫家的母狗生出來 冬冬也是養了15年喔
希望大家能愛惜動物 不管是流浪狗還是流浪貓
這些狗狗有些是被主人拋棄 還被人類虐待
會虐待的人 當然一定也會來傷害別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