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壹寫這一篇車禍的文章   這件事是同事上班途中發生的車禍

當時的情況由於沒有照片   經由同事的描速   才把用電腦把圖檔畫下來

 ( 藍色的字   都是拾壹說的 )

車禍現場.jpg

事情是這樣的   我同事俗稱

甲在騎摩托車上班的時候   跟著一台中型貨車   結果在騎的途中

那台貨車停下迴轉   而且是雙黃線迴轉

由於太忽然了   甲跟另外兩個路人都緊急煞車   當天早上下著小雨   可以說路面溼滑

三人個三台機車都急煞才停下來   當時甲聽到左後方一個撞擊聲

 

 

 

回頭一看是一位大概40多歲的婦人跌倒在地   她的摩托車滑行到對向車道了

結果那台貨車迴轉跑掉了   另外兩台機車也騎走了   甲好心幫她把摩托車移到旁邊

而且幫忙報警跟叫救護車   警察來到了現場   那位婦人我稱

乙 : 都是甲緊急煞車   還我跌倒的

但是注意!!   從頭到尾   乙都沒撞到甲的車   而是乙自己也是緊急煞車+技術不好+加路面溼滑才雷田

好了   現在乙跟警察說要對甲提出賠賞   所以警察無法讓甲離開

甲 : 我還要上班   要先走   而且他車子根本沒有撞到我

警察 : 你現在不能走喔   因為乙要你對她提出責任賠賞

乙 : 其實人也還好沒怎麼樣   車子也刮傷需要維修

警察 : 我是建議你們私下和解就好

結果甲還得跟警察到醫院繼續了解狀況   而且甲跟乙寫了和解書

 

 

 

下午甲來上班了跟我們說的這件事   我有傻眼到

1.甲沒被撞的居然要賠賞   而且錯不在甲   而是在違規雙黃線迴轉的貨車

2.甲沒被撞要賠賞   如果被撞那要算誰的   是乙沒有保持安全距離

3.甲既然沒有錯   幹麻笨笨的還跟對方寫殺小和解書 

 

 

 

結果事情沒有完   下午警察局打電話來   說甲跟乙的和解書有問題

1.和解書裡面沒有寫上金額   如果乙最後要跟甲賠賞100萬   甲還是要照賠

2.沒有第三個人簽證   這份和解書不成立

所以甲下午請假又跑回去派出所   當時調解委員會也試著調解   也想要從新寫和解書

不過乙不接電話   也不出面調解   我哩勒

 

 

最後甲願意用機車強制險賠賞   機車的部份不賠賞

但是甲的保險員說 : 車沒撞車   所以強制險不理賠人   所以乙一定拿不到錢

結果這幾天乙有打電話給甲  

乙:我是被你撞到的那位   今天晚上我要去修車   還有你怎麼都不問我情況如何

 ( 幹!~  你他媽的事你自己雷田跟我個屁事   你就算是殘廢也關我個屌事 )     004_狂暴.gif  

甲:我哪有撞到你   那你身體有沒有怎麼樣

乙:還好是沒怎麼樣   晚上我看完了機車在跟你說理賠的事

 ( 你他媽的死掉也不關我的事   就算是死掉我最多幫你上束香   也不會給你白包 )   030_翻桌.gif  

 

 

 

所以   拾壹來結論   甲當時有慌到   所以是沒事簽下和解書後變成有事   而且甲的態度不強硬太軟弱

不是自己的錯沒有堅持下去   而且乙的態度拾壹是要甲不要和解   就算告上法庭也會贏

乙是某家有名的保險業務員 ( 可惜我不是他那家   不然那麼歡的人 我出事搞不好會幫我討回莫名奇妙的公道)

乙找不到當時的貨車   所以就拉甲當倒楣鬼

目前   甲的保險員要甲不要理會乙   因為強制險都不理賠了   乙憑什麼要錢

所以事情的後續就不再理會乙   乙要錢自己又會出面

 

 

 

如果是拾壹發生了車禍   一定會做下列事項 :

發生車禍時   你必須要知道誰對誰錯   當然如果自己有違規在先   就是自己錯了能私下和解就和解

如果是兩邊不承認自己有錯的話就必須報警   有監視器或者行車紀錄器當然也可以當證據

如果對方錯的話   就直接報警了   不要移動現場或先拍照存證

再來   等警察來的時候   可以優先請警察檢查雙方證件   當然自己要帶證件的情況下

機車   未帶行照300~600元   機車強制險未帶沒有罰   但是沒有投保就要罰1500~3000元

汽車   未帶行照300~600元   汽車沒有投保就要罰3000~15000元

IMG_6645.jpg

如果汽車檢驗過期   還要罰900~1800元

等這些證件離清後   再來就是處理車禍事宜   第三者或者目擊證人很重要

如果有第三者在場的話   一定要拉攏第三者   畢竟他事後害者也是一位證人

除非是要找目擊證人   因為他目擊了整件事情的經過   以後要告上法院就要看這位人證了

 

 

 

不是人沒有愛心   是有愛心被別人當壞心   明明是救人的被喊殺人   下面就是新聞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60902/11/2x7j.html

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只能說十一的這位同事

好心被狗咬   好人被欺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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